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台北市社會局助聽器C款(數位式)輔具檢測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補助金額:
依助聽器C款(數位式)驗配後檢測之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收費單據核實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元為限。
補助原則:
驗配助聽器-C款(數位式)後3個月內,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驗證合格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補助驗配後之實際檢測費用,不計入輔具補助每人每二年補助四項之項次計算。
申請助聽器補助所需聽力師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九、十)之評估費用,不予補助。
本計畫僅補助實際檢測費用,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相關行政費用,不予補助。
於基準表所訂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輔具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
申請程序:
於辦理輔具費用補助核銷請款時一併檢附應備文件向區公所辦理請款。
作業流程:
區公所審核文件並核撥款項,併同其他項目輔具費用補助按月向本局辦理核銷。
服務對象:
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設籍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領有本市核(換、補)發或註記聽障或併聽障之多重障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依衛生福利部頒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以下簡稱基準表)規定申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並經區公所審定合格,且已購置數位式助聽器並完成驗證合格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


(資料來源: 臺北市社會局輔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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