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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

照顧牙口及早治療 臺北市假牙補助調降低收、中低收入戶者自55歲起!

臺北市政府將自106年起,調降中低、低收入戶者假牙補助年紀下限,未來年滿55歲有假牙製作需求的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均可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市立醫院或臺北市牙醫師公會所屬醫療院所,由牙醫師根據長者牙況協助其申請全口、部分活動假牙及固定假牙補助。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台北市長青學苑!

提供台北市長者語文、技藝、文史、社經、衛健、科技等課程研習。(註:年滿60歲以上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之一設籍本市者均可報名,另符合前述條件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年滿85歲以上或列冊低收入戶優先就讀。)

請至台北市社會局網站下載各季招生簡章資訊,並洽各長青學苑報名。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1999分機6967)

資料來源:台北市社會局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防走失手鍊申請服務!

服務對象:
未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列冊本市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2、有走失之虞且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其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06】、【10】、【11】、【12】、【13】等任一項者, 或身心障礙手冊(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多重障礙)者。


洽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會館(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
聯絡地址:11049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3樓
聯絡電話:(02) 2758-2856
傳真號碼:(02) 2758-9739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輔具入口網

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

台北市愛心餐食補給站!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有感於『呷飽』是基本生活需求,自98年起因應金融海嘯風暴,開啟了愛心人士捐款,由社會局轉換成餐券,提供給弱勢家庭(尤其以孩童優先)持券到結合的餐飲店,享用「熱食餐飲」,亦可外帶食用。這項類「待用餐食」的服務稱為「愛心餐食補給站」,由本市12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做為愛心服務平台,結合在地慈善資源幫助在地人。有緊急需求民眾可洽該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經中心社工員需求評估後提供餐劵。 如市民想加入愛心餐食補給站之行列或有意參與合作店家行列,也請洽本局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竭誠為您服務。
北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02)2894-5933 
大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6樓(02)2597-4452 
士林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3巷7號9樓(02)2835-0247 
中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中山區合江街137號3樓(02)2515-6222 
松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五段163-1號2樓(02)2756-5018 
內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61巷3號4樓(02)2792-8701 
南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287巷2弄15號1樓(02)2783-1407 
文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160號6樓(02)2932-3587 
信義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6號5樓(02)2761-6515 
大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30弄5號2樓之9(02)2703-0523 
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6號2樓(02)2396-2332 
萬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萬華區梧州街36號5樓02-2336-5700  


資料來源:台北市社會局網站

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

何時可以申請十年長照的補助?該向什麼單位申請?

為提供失能、失智長者便利之長照整合性服務,目前推動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失智症長者已納入長照服務,失智長者凡經一般失能之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 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評估,有長照服務需求者,即可獲得包括居家護理、居家(社區)復健、喘息服務、日間照顧等長照服務;而經評估非長照服務需求者,則協助連結或轉介其他社會資源,若需申請長照服務、有任何建議或照顧服務諮詢,敬請就近洽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以市話撥打長照專線412-8080、手機撥打02-412-8080。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2016年11月4日 星期五

政府入口網-銀髮館-銀髮百寶箱 !

2016年11月3日 星期四

台北市衛生局照顧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臺北市。










二、且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個案









(一) 65歲以上老人,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







      (ADL)評估為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者








。
(二) 65歲以上獨居老人,經工具性日常生活量








       表(IADL)評估上街購物、外出活動、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








       等5 項中有3項需要協助者(屬輕度失能)。

(三) 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
       (ADL)評估為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者。
服務內容


一、提供個案個人服務,不包含其他家人之服務。
二、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文書服務、餐食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三、身體照顧服務:
協助沐浴、穿換衣服、進食、服藥、口腔清潔、如廁、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2016年10月29日 星期六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審查結果出爐 105年11月起正式啟動!

衛生福利部於今(28)日公布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各縣市提送計畫的審查結果,20個縣市提送計畫,計有9案通過試辦,通過試辦:計9案,分別為台北市(萬華區)、新北市(新莊區)、嘉義市(西區)、雲林縣(斗六市、林內鄉)、嘉義縣(民雄鄉、溪口鄉)、南投縣(埔里鎮、國姓鄉)、桃園市(復興區,原鄉) 、花蓮縣(卓溪鄉、玉里鎮,原鄉)、台東縣(金峰鄉,原鄉)。
試辦期間以培植A、擴充B、廣佈C為原則,透過地方政府發揮行政統籌效能,於資源豐沛地區試辦A-B-C模式,整合區域內長照資源;於資源不足地區試辦B-C模式,積極發展在地長期照顧服務資源。近期也將輔導各縣市政府以及提案單位依據委員所提供的具體專業意見,修正計畫書內容,同步組成輔導團隊進入社區輔導與支援,為試辦計畫穩建紮根,11月起正式啟動。
衛生福利部期待透過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模式試辦計畫,可以達到「參與單位多元化」、「發展整合多樣性長照資源」、「促進長照服務彈性化、服務據點綿密化」,以及「促進就業,儲備照顧人力資源」的效果,並將於106年逐步擴大辦理,提供民眾最近便性的照顧服務,並減輕家屬的照顧負擔,以促進長者健康福祉,提升老人生活品質,落實在地安養、在地老化的目標。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網站

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台北市社會局助聽器C款(數位式)輔具檢測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補助金額:
依助聽器C款(數位式)驗配後檢測之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收費單據核實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元為限。
補助原則:
驗配助聽器-C款(數位式)後3個月內,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驗證合格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補助驗配後之實際檢測費用,不計入輔具補助每人每二年補助四項之項次計算。
申請助聽器補助所需聽力師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九、十)之評估費用,不予補助。
本計畫僅補助實際檢測費用,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相關行政費用,不予補助。
於基準表所訂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輔具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
申請程序:
於辦理輔具費用補助核銷請款時一併檢附應備文件向區公所辦理請款。
作業流程:
區公所審核文件並核撥款項,併同其他項目輔具費用補助按月向本局辦理核銷。
服務對象:
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設籍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領有本市核(換、補)發或註記聽障或併聽障之多重障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依衛生福利部頒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以下簡稱基準表)規定申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並經區公所審定合格,且已購置數位式助聽器並完成驗證合格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


(資料來源: 臺北市社會局輔具中心)

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

台北市樂齡族運動中心使用優惠!

提供高齡台北市民上午時段8時至10時,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4時開放健身房及游泳池(週六、日及寒暑假期不開放)、低收入市民上午時段8時至10時及身心障礙市民全時段之免費服務,積極鼓勵高齡市民、低收入市民及身心障礙市民踴躍參加。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老人福利網)

2016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樂齡長者之居住服務訊息!


北市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到宅協助弱勢之樂齡長者居家安全簡易修繕及設置生活輔具(如扶手、止滑墊),使其在宅生活環境更為安全及便利。

服務對象以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即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含)百分之5以下者),評估其住家環境有安全之虞,並以獨居樂齡長者(含雙老同住者)為優先。
洽辦單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網站)

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台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

樂齡相關福利內容說明:
提供本市長者健保自付額補助,每月最多749元。(註:本項服務對象需連續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的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20%、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天數183天以上者。)


★福利取得方式:

社會局於長者年滿65歲當月主動審核,符合資格者自當月起補助。若因核定稅率或居住國內時間不符合補助資格的市民,可於符合資格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局申請。


★聯絡資訊: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1999分機6967)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福利輕鬆查網站

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

1.本補助共計補助172項輔助器具,並就輔助器具項目、補助最高額度、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核實補助。詳細內容請參閱詳見內政部頒訂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之相關規定。每人每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
2.輔具項目按基準表之規定,若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評估報告書、檢測合格證明書者,請先經醫師診斷、治療師評估後,需先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若已先購買輔具者,將無法獲得補助。
3.由戶籍地公所核定後,始可依其同意核定內容購買,並於購買輔具後,再向戶籍地公所核銷請款。
4.臺北市社會局委託之輔具中心,可提供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服務(到宅服務則需經輔具中心評估,確有需要者,始予提供);若已先購買輔具再要求補開評估建議書者,輔具中心得拒絕開立相關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輔具資源入口網)

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台北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含台灣好行觀光巴士)

服務內容說明:
一、敬老悠遊卡、愛心悠遊卡:每月免費優待60乘次,超過部分一律自行加值後半價優待。
二、愛心陪伴卡緊接於原愛心卡後使用一律自行加值後半價優待。單獨使用以全票計。

服務對象:
一、敬老悠遊卡: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之年滿65歲老人及年滿55歲原住民。
二、愛心悠遊卡: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三、愛心陪伴卡:領有愛心悠遊卡持卡人之必要陪伴者。

洽辦單位:各區公所社會課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2016年10月7日 星期五

新北長春顧齒月開跑!

新北市政府10月訂為"長春顧齒月",期間凡65歲以上長者,到合約醫療院所牙科門診免收掛號費、並可獲贈一本「8020銀髮族口腔保健手冊」及牙刷1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資料來源:新北衛生局網站)

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

公立(營)風景區、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老人優惠

公立(營)風景區、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門票免費: 
國立故宮博物院(正館:免費),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展示場),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科學中心),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植物園溫室),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921地震園區),
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3~6樓常態展區)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展示廳),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立體電影院),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陽明書屋,臺北當代藝術館,臺北故事館,
臺北偶戲館,芝山文化生態綠園,林語堂故居,台北二二八紀念館,
李國鼎故居,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展示場免費),
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臺北體育館,臺北自來水園區,臺中兒童藝術館,
壽山動物園,後慈湖園區,苗栗縣陶瓷博物館,三義木雕博物館,
澎湖海洋資源館,澎湖生活博物館,澎湖開拓館,玻璃工藝博物館,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花蓮縣石雕博物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2016年10月2日 星期日

台北市社會局發放重陽節禮金!








本(105)年度重陽節禮金發給對象如下:

一、於105年7月9日前已設籍本市之99歲(原住民89歲)以上長者,每人新臺幣1萬元。

二、本市65歲(原住民55歲)以上,且於重陽節當月為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長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
    (本文引用至台北市社會局網站)


2016年10月1日 星期六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健保補助!

壹、本項福利措施補助對象如下:
一、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二、其他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老人:
(一)年滿70歲之老人、年滿55歲之原住民或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65歲之老人,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者(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天)。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
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
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三)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

貳、補助額度:
每人每月至多補助749元(中央健康保險署第六類保險對象自付額),低於749元者核實補助。

参、申請恢復補助作業:
因核定稅率或居住國內之時間不符補助資格,經社會局停止補助之受補助人,於符合補助資格後,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局申請恢復補助。申請恢復補助經審核通過後,自申請當月起恢復補助。

相關資料,歡迎上社會局網站,或以電話直撥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查詢,社會局另提供諮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66~6968,供民眾詢問。
資料來源來: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